願景
積極加入AEO供應鏈安全認證申請,為未來達成彼此雙方能夠更為便利且又省時及安全的相互作用。

 

基隆關表示,為因應兩岸新增航線與客貨滾裝船之運輸型態,並回應業者對海運快遞專區需求,該關積極擬訂相關法規及建置軟、硬體相關設施、加強人員專業訓練,並輔導有意經營海運快遞專區之業者申請設立。4月30日上午,海運快遞通關業務即因應第一處海運快遞專區揭牌啟用正式開跑,提供24小時及簡易申報等便捷通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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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表示,依據中央銀行103年10月30日台央發字第1030046113號公告,自104年1月1日起,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之限額各為每次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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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國家經濟發展,財政部關務署配合建置「關港貿單一窗口」及「預報貨物資訊」系統,以達成便捷通關、安全把關之目標。「關港貿單一窗口」及「預報貨物資訊」第一階段海、空運出口通關系統已於102年上線營運,迄今運作圓滿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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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業於本(104)年4月27日修正發布「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4條及第6~8條條文,放寬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之限制,不以初次進口之貨物為限,以期有效減少關稅徵納雙方稅則分類見解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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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業者之貨況追蹤及資訊整合功能,財政部關務署參據「世界關務組織(WCO)對出口貨物唯一追蹤號碼(Unique Consignment Reference Number, UCR)使用建議」及聽取各相關單位、業者之意見後,制定出口UCR編碼原則及查詢機制,並於去(103)年8月至11月實施為期3個月之出口UCR試辦方案;經統計,有多達近13,000家出口業者於試辦方案期間參與測試申報UCR,業界參與情況踴躍。關務署針對該試辦方案施行情形進行相關會商研討後,預定於本(104)年6月底前正式公告實施我國出口UCR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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邇來據報載,中國大陸部分鋼鐵業者假「合金鋼」之名,行「普通碳鋼小鋼胚」出口之實,低價大量傾銷臺灣。經財政部關務署統計,發現進口稅則第7207、7224、7228節貨品,最近1年確有數量增加情形,以103年1-8月進口數量與去年同期比較,其中稅則第7207節貨品進口數量成長近60倍,稅則第7224節貨品進口數量成長近8倍。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防杜中國低價鋼胚大量傾銷臺灣,導致臺灣鋼筋價格直落,衝擊我國鋼鐵產業之發展,針對業者及立委相關建議,海關即日起採行因應對策及具體作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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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表示,進口貨物滯報費徵滿20日仍不報關以及滯納金徵滿30日仍不納稅,由海關將其貨物變賣。納稅義務人如在海關拍賣前,申請繳納滯報費或滯納金,補辦報關或補繳稅款,貨物可免變賣。有關前述補辦報關案件,其報關日之認定規定,業經財政部103年9月26日台財關字第1031015768號令核釋。

基隆關說明,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56條第1項規定,依本稅法第73條第2項及第74條第2項規定變賣之貨物,如果納稅義務人在海關標售拍定前,申請按實際滯報日數或滯納日數繳納滯報費或滯納金,而補辦報關或繳稅手續,海關准自收文的隔天起20日內辦理通關手續提領,超過前開期限者仍然要辦理變賣。而依上開令釋規定補行報關案件其報關日的認定,以納稅義務人向海關遞送書面申請書及報單之日為準;如選擇自行以連線方式傳輸報單資料,則於遞送書面申請書經海關受理後,以訊息送達通關網路之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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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表示,該署基隆關頃於本(103)年9月30日主辦本年第3季模擬國際會議,邀集關務署、臺北關、臺中關、高雄關同仁50餘人以視訊方式參與。該會議全程以英語進行,與會人員各有任務並準備充分,會中踴躍表達意見,討論氣氛極為熱烈。

關務署指出,海關為強化同仁參與涉外經貿談判及國際關務活動之能力,特別規劃每季由各關輪流舉辦1次模擬國際會議。有別於之前模擬國際會議由主辦關關員簡報說明特定議題,再採用問答之方式進行討論,本次會議特別改以實境模擬我國海關與歐盟執委會稅務暨關務總署(Directorate-General for Taxation and Customs Union, DG TAXUD)間關務合作視訊會議方式進行,由關務署及各關分別扮演我國海關代表、DG TAXUD、歐盟反詐欺局、歐洲經貿辦事處、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等角色,就紡織品非法轉運、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價低報關務詐欺及關務互助協定之簽署等議題模擬談判、攻防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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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關港貿單一窗口」及「預報貨物資訊」出、進口系統預計於102年8月及103年上線,使業者在後續各項通關作業均能順利推展,關稅總局與基隆關稅局於本(31)日下午2時在該局4樓大禮堂聯合舉辦「預報貨物資訊相關法規修正草案」說明會,特別針對與預報貨物資訊及通關作業再造規劃相關之法規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向業界進行說明。對象包括:全國船聯會、基隆市、臺北市國際輪船公會、全國船務代理公會、臺灣省、基隆市、臺北市、花蓮縣船代公會、臺北市海運承攬公會、中華民國貨櫃儲運事業協會、基隆市、花蓮縣、宜蘭縣報關公會、基隆市報驗公會、中華貨物通關自動化協會及該局相關業務人員參加。
基隆關稅局表示,為實現行政院核定「優質經貿網絡」計畫所揭櫫之「便捷通關、安全把關」願景,關稅總局受命主辦其中五項子計畫,並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及「預報貨物資訊」兩項子計畫,將跨境貿易有關貨品進出口通關、簽審、航港管理等作業加以整合,用以改善邊境管制整合,提升貨物通關運籌作業效率,兩項子計畫並已於100年11月合併辦理委外建置。未來「關港貿單一窗口」上線後,初期可提供「一次申辦,全程服務」優質進出口資訊環境,具體改善通關作業程序、整合機關資訊資源、提升行政效能、強化便民效益並促進跨境接軌業務;長期可支援產業發展、帶動進出口環境升級、提升經貿競爭力並奠立臺灣成為全球重要貿易運籌樞紐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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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稅總局表示,邇來旅遊旺季,出國旅遊人數激增,為避免國人因不諳法令規定,不慎觸法受罰,再次重申旅客出入境攜帶超額外幣現鈔及免稅菸酒應注意事項,以保障入出境旅客能享有優質之通關服務。

依「洗錢防制法」第10條及「管理外匯條例」第11條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超額外幣及有價證券(無記名之旅行支票、本票、匯票)出入國境者,應向海關誠實申報;攜帶外幣(不含人民幣)出入境數額並無限制,但逾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於出入境時向海關據實申報,未申報或申報數額不符者,超額部分均予以沒入;攜帶人民幣出入境之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超過免申報限額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其超過限額部分,入境旅客需自行封存於海關,俟出境時准予攜出,若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超額部分均予以沒入。攜帶新臺幣出入境以6萬元為限,如超過限額,應事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出入境時持憑中央銀行同意文件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者,不准攜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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